彈簧成型后,通常須(xu)經220 ̄330℃的(de)(de)低溫清除應力退火或發蘭(lan)處(chu)理,或依據彈簧的(de)(de)作業條(tiao)件與選定原料的(de)(de)特性(xing)的(de)(de)標準,必須(xu)采取淬硬(ying)及回(hui)火,以增強彈簧力。但彈簧熱處(chu)理 時(shi)該選用卡具,以免圈(quan)變小(xiao),工作時(shi)與軸棒(bang)卡牢。其余(yu)如(ru)清除兩外端的(de)(de)角棱、徑向內外的(de)(de)毛(mao)刺等,也不容(rong)小(xiao)覷。
遇有彎折傾向的簧時,可用一圈條,在張緊的彈簧上沿軸心縱向多次地用力摩擦,至表面局部硬化。彈簧不到位,失效方式及原因。在實際工作中,我們常碰到彈簧不能把運動物 體推到設定的位置,也就是說彈簧的計算自由長度變短了。其主要原因是沒有作初壓縮處理,就是把一根制造成的彈簧,用較大的力把它壓縮到他的壓縮高度或并緊高度(有必要的話),放開后不能恢復到他原來的自由長度的操作。其縮短量稱為“初壓縮量”。
一般重復了3 ̄6次壓縮后,長度不再縮短,即彈簧“定位”。經初壓縮后彈簧發生永久變形。預防措施。在實際工作中,壓簧 即使受(shou)到(dao)超出材料彈性限以外(wai)的(de)力,也(ye)應能維持它的(de)工作長度。因此,成品(pin)簧(huang)的(de)長度應等(deng)于彈簧(huang)的(de)計算長度加初壓縮量,可避免簧(huang)不(bu)到(dao)位,以免簧(huang)圈并緊(jin)時發生(sheng)危險(xian)應力,導致彈簧(huang)示性線 發生(sheng)異常而不(bu)到(dao)位。
成品簧(huang)在(zai)熱(re)處理過程(cheng)中,特(te)別是需經淬(cui)硬和(he)回火工藝,一定(ding)要(yao)(yao)將工件(jian)橫置(臥)在(zai)爐(lu)內(nei),以防(fang)彈(dan)簧(huang)因自重作(zuo)用(yong)而(er)變短導致作(zuo)業(ye)不到位。彈(dan)簧(huang)力(li)(li)不足對(dui)于彈(dan)簧(huang)的要(yao)(yao)求,是在(zai)規(gui)定(ding)的變形下必須產(chan)生一定(ding)的彈(dan)簧(huang)力(li)(li),一旦(dan)去除負(fu)荷,彈(dan)簧(huang)即(ji)向自由長(chang)度恢復,并把運動件(jian)順利(li)地推移到設定(ding)位置。但有時(shi)因彈(dan)簧(huang)力(li)(li)不足而(er)不能到位。
其中有工藝因素,例如,簧在伸張過程中,必須克服圈與圈間、圈與芯軸或套筒間,運動副間所產生的摩擦力,有時摩擦力變動范圍很大(可達±50%),會導致彈簧力不足,不能克服摩擦力使運動件到位,從而產生彈簧工作失效。為此,必須按生產工藝規范中的每道工序如篩選材料、簧成型、兩端磨平、去除棱角、熱處理、校正調整、初壓縮處理、檢驗加油等嚴格執行。此外,簧力還與設計 因素、選材因素等有關。
從彈簧(huang)(huang)的兩個主要計算公(gong)式(shi)(shi)即變(bian)形公(gong)式(shi)(shi):λ=8PD32n/Gd4和應力公(gong)式(shi)(shi)τ=K8PD2/πd3可知,彈簧(huang)(huang)力受鋼絲(si)直徑(jing)(jing)、圈(quan)徑(jing)(jing)、變(bian)形及圈(quan)數的影響較(jiao)大,跟材料的特(te)性、環境溫度、負荷特(te)征和動力效應密切(qie)相關,且都(dou)能(neng)導致(zhi)彈簧(huang)(huang)力與變(bian)形量示(shi)性線發生異常。